以政领财,全面履行财会监督职责

——铜川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琨谈学《意见》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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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意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新定位、新要求,把加强财会监督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的重要举措,作为保障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有效抓手,以财会监督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推动规范用权,及时校准纠偏,严肃财经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因此,《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效果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保障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内在要求;对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对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问题导向,审时度势明确财会监督的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我市财会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财会监督存在滞后性,多是对以前年度的单位财务活动的事后监管,未能及时的制止财会主体单位的一些违规的财务行为,只能进行事后的补救。二是财会监督合力不强、成果作用发挥不够。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过程中,财政内部虽然监督有力,但是诸如会计监督、预算绩效评审、财政内控监督等信息不共享,没有形成合力。财会监督队伍力量薄弱,检查单位多,处罚单位少,客观上弱化了财会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与新时代对大数据应用的要求不相适应,人大、财政、审计、统计、巡视巡察等部门信息共享与财会监督的要求有差距,不能形成合力,一定程度上影响财会监督的效力。
  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做好《意见》精神落地落实
  全省财会监督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市财政局立即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夯实责任、硬化举措,将省财政厅财会监督专班调研督导铜川《意见》落实和反馈意见与当前工作紧密融合,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职责,加强学习宣传,并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细化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广泛通过各种媒介平台进一步宣传《意见》内容,凝聚各方共识,营造深厚氛围,积极推动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着手修订更新《铜川市规范财经纪律政策依据选编》,做好各项财经纪律宣传工作,助力推动我市财会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行动计划。围绕巡视巡察、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项行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和审计、预算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意见》,逐项列任务、立目标、明责任、定时限,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行动计划,推动《意见》在我市落地落实,根据《意见》精神,把财会监督有关内容列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加强财会监督检查,按照中省部署开展的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纪违规行为,加强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切实使财会监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修订财政内控制度,研究财会监督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有效融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信息监督。
  三是加强互联互通构筑立体监督格局。立足财政主责监督,强化财政内部协同,构建监督体系、强化力量,实现财政、财务、会计信息监督共享,着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人大监督协作,依法有序推进财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协作。对于财会监督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财会监督问责。加强与审计监督协作,充分利用“财审”联动机制,共同提高财会监督成效。加强与主管部门协作,指导部门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内部监督。探索研究财会机构,岗位设置与业务量相匹配的新机制。加强与舆论监督的协作,对舆情反映的财会热点问题建立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立足基础工作规范夯实监督根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对归口财务管理单位财务活动、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账户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硬化财经法纪刚性约束。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利用财会领军人才、预算管理人才库,着力构建财会监督队伍。以财会人员能力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岗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依法办事的综合能力。
  五是利用“财政云”信息化平台统筹做好线上和线下的财会监督。深化“互联网+监督”,充分运用“财政云”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追责问责提供有力支持,推动传统监督理念与现代信息化监督相融合,静态看数据、动态看本质,探索大数据下开展会计质量监督检查的新形式,推动财会监督实质性嵌入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加强财会监督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实时进行会计监督信息化预警提示,为各有关部门进行线下监督提供信息沟通、成果共享信息化平台支撑。逐步从经济领域财会监督(财政、审计、统计等)共享推进到“九大”领域财会监督信息共享,发挥监督合力,推进财会监督信息深度利用。
  六是强化财会监督结果运用。要综合运用财会监督结果,在预算编制方面,充分利用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结果,实行零基预算,有保有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行业协会加大指导监督,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设置“红绿灯”,对照财会监督结果,实行“零容忍”,严惩重罚;实行财会监督结果信息公示,严厉打击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构建“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的财会监督体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